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程序设计语言为工具,通过分析、设计、编码、测试等环节,逐步解决特定问题的专业人员,工作岗位可主要分为前端和后端两个方向。
一般情况下,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等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毕业生都有可能成为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凭证之一,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人员评定技能水平的参考依据之一,正所谓:“多技在手,求职无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认可,是求职、任职和单位录用的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的编码规则和参考样式,按照人社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参考样式要求,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编号上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
证书纳入广东省人社厅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待遇。考生如期望享受技能补贴、积分落户等人才政策,需具备本地居住或缴纳社保等人社政策等要求。
享受国家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待遇,如积分入户、个税抵扣、职称评审等,具体以当地人社政策为准。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3)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